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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乌鲁木齐市多处房产拍卖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5-06 16:38:46    文字:【】【】【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 位于水区新民西街64号;面积186;产证号新(2022)乌市不动产权第0349276号;用途商业(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交出让金);起拍价163.122万元,保证金:330000元。

  2. 位于红山路149号地下室;面积580㎡,产证号新(2022)乌市不动产权第0349281号;用途商业(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交出让金)起拍价:472.294万元,保证金:950000元。

  3. 位于新民路222号4楼;面积430.85㎡;产证号新(2022)乌市不动产权第0349277号;用途商业(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交出让金)起拍价:365.447万元,保证金:730000元。

  4. 位于长江路97号,面积820.08;产证号新(2022)乌市不动产权第0349275号;用途商业(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交出让金)起拍价:774.8936元,保证金:1550000元。

一、竞买登记:请于2023年51517时前在公拍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缴纳以起拍价为基准20%的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竞买资格参与网络拍卖,逾期不予办理。

二、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以拍卖佣金。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佣金(成交价的5%)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6号原新疆日报社19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三、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面积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期限以实际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核查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场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同等价格前提下,该标的物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成交。

五、若拍卖未成交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拍卖成交的,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拍卖款或拍卖佣金。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以及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分别承担。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估价对象分摊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该房地产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所产生的土地出让价款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拍卖视为不成交,我公司将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3年516日上午12时至2023年517日上午12时

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联系电话:0991-2630886、13325612108曾先生 

24小时热线:400—8847008

公告查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xjccpm.net

微信公众平台:xjccpm_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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