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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30号(兴亚大厦)1栋21层2室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7-14 18:30:12    文字:【】【】【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72111时至2023年72211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30号(兴亚大厦)1栋21层2室,房产证面积:675.44㎡,产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09270号。

起拍价:4250900元,保证金:8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登记:请在公拍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参与网络拍卖。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同意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自动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余款冲抵部分成交价款。

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及拍卖佣金至指定账户(单位: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20800012018040110002,大额支付行号:402881008888,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拍卖机构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机构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3年714—2023年72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3年72111时至2023年72211时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资产频道zc.gpai.net

监督电话:李总15352500071

拍卖机构: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曾先生15775501975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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