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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商铺拍卖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1-05 18:51:48    文字:【】【】【

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商铺拍卖公告

受相关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1月13日上午12时至2024年1 月14日止(延时除外)“公拍网”(https://www.gpai.net/sf/)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1楼(包含-1层)商铺 、2楼商铺、3楼商铺、4楼商铺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不可拆除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为4746.32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5为地下1层,地上4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不动产号为:新(2021) 伊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507号;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名称

 

面积/㎡

 

单价(元)/㎡

 

租赁状态

 

起拍价(总价)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1层

 

912.62

 

2897.5元

目前租赁业态为网吧,租赁期截止2023年12月

 

2644316元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1层

 

994.02

 

18050元

目前租赁业态为银行营业点,租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7942061元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2层

 

946.56

 

6270元

目前租赁业态为牙科诊所,租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5934931元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3层

 

946.56

 

5747.5元

目前租赁业态为餐饮,租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5440354元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4层

 

946.56

 

5272.5元

目前租赁业态为婚纱影楼,租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4990738元

拍卖标的物1: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1楼商铺;起拍价:2644316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拍卖标的物2: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1楼商铺;起拍价:17942061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拍卖标的物3: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2楼商铺;起拍价:5934931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物4: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3楼商铺;起拍价:5440354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物5: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四川路333号江南春晓4号商业楼 4楼商铺;起拍价:4990738元;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

标的物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机构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的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拍卖人及本机构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委托人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开拍日前日前本机构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公拍网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银行卡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公拍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竞得者(买受人)在竞拍结束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至相关机构账户(账号名称: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 ;账号:30003101040007323;银行行号:103881000316)。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2.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由相关主体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委托人重新委托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5日委托人联系否则视为弃权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 重要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预约看样电话:朱主任 15599990093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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