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物:12件黄金制品 整体打包拍卖。明细如下: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际总质量 | 价格(元) |
1 | 2023-0118-1 | 耳环 | 足金 | 1件 | 5.326g | 2449.96 |
2 | 2023-0118-2 | 戒指 | 足金 | 1件 | 1.899g | 873.54 |
3 | 2023-0118-3 | 戒指 | 足金 | 1件 | 1.526g | 701.96 |
4 | 2023-0118-4 | 戒指 | 足金 | 1件 | 4.318g | 1986.28 |
5 | 2023-0118-5 | 戒指 | 足金 | 1件 | 7.445g | 3424.7 |
6 | 2023-0118-6 | 项链 | 足金 | 1件 | 4.823g | 2218.58 |
7 | 2023-0118-7 | 项链 | 22K | 1件 | 9.890g | 2076.9 |
8 | 2023-0118-8 | 项链 | 未检出 | 1件 | 3.099g | 20 |
9 | 2023-0118-9 | 手镯 | 足金 | 1件 | 33.448g | 15386.08 |
10 | 2023-0118-10 | 项链 | 足金 | 1件 | 6.481g | 2981.26 |
11 | 2023-0118-11 | 项链配珠 | 足金 | 1件 | 1.473g | 677.58 |
12 | 2023-098 | 戒指 | 足金 | 1件 | 6.625g | 3047.5 |
合 计 | 12件 | 86.353g | 35844.34 |
起拍价:35844.34元
评估价:35844.34元
保证金:7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备注:该明细表摘自评估报告华富天评字第(2023)第 0048 号。本公司不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风险以及拒收后涉及保管费、邮寄费、遗失风险需买受人承担。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经买受人同意和委托,签订免责声明,亦可邮寄交割,对交割中的遗失风险需买受人自行承担,交付方式为顺丰保价到付。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二、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政策办理,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搬运以上标的物,交付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如需委托邮寄,委托邮寄须按成交价保价,且邮寄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及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至“公拍网”报名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
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须将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指定账户(名称: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 ;账号:107077763747;行号:10489600101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拍卖佣金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单位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预展时间: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26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4年01月25日上午12时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12时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www.gpai.net)
公告查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xjccpm.net
微信公众平台:xjccpm_
联系电话:13070071835、0903-2521835 梁主任
24小时热线:400—8847008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
2024年01月09日